100年公司登記實務 二九、其他

問:A公司之股東甲主張股東乙之股份為其所有,係為信託關係,請問信託應如何辦理?

答:

1.查信託法第1條規定:「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另為符合信託法第4條第2項規定,公司得參照「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票信託登記準則」第2條第2款規定,於股東名簿載明「信託財產」及加註日期。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票信託係屬公司內部股務事宜,僅須向公司辦理,毋庸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問:何謂國營事業民營化?郵戳為憑是否只限郵局?

答:國營事業民營化係指政府法人持股應低百分之五十而言,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法人持股低於百分之五十即屬之。至於郵戳為憑非限於中華郵局,只須提出相關交付郵寄證明即可。


問:舊版之公司設立登記表,是否有使用期限?

答: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表,因時有變動,最好勿使用另外購置之連續報表紙,請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切換舊版網頁→由「業務連結」→「公司登記申辦業務」點選下載設立或變更登記表(WORD檔)。


問:股份有限公司之董監事願任同意書,是否可簽在同一張?

答:董事及監察人願任同意書可簽署於同一張,惟應標示所任職務,格式可使用「董事監察人願任同意書合併版」,另請注意董事長應同時簽署董事及董事長兩欄。


問:公司登記表那些欄位可刪減?

答:公司登記表下列欄位倘無該等事項之登記資料,申請人可自行刪除:
1.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表第15項被併購公司資料明細、經理人名單、所代表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第14項本次股本增加明細、第15項本次股本減少明細、第16項被併購公司資料明細、經理人名單、所代表法人。
3.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表第8項被合併公司資料明細、經理人名單、所代表法人。
4.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第7項本次股資本增加明細、第8項本次資本減少明細、第9項被合併公司資料明細、經理人名單、所代表法人。


問:

1.匯款專戶目前僅適用傳真案件繳費可否也開放適用各種登記事項繳費,以資便民措施(匯票繳費,不符經濟效益)。
2.又匯款專戶須另加手續費(匯費)嗎?
3.簡易補件可否先電話通知補正,避免勞師動眾。


答:1.本部目前僅傳真受理證明抄錄影印公司登記資料繳費方式以匯款或臺灣銀行無摺存入方式繳費,有關建請臺灣銀行無摺繳費方式適用各種登記事項繳費乙節,已另案函請本部商業司參採。
2.以臺灣銀行無摺存入方式繳費不收手續費,至其他方式繳費則須加收手續費。
3.本部受理公司登記案件如欠缺資料,可以影本替代又無須用印,承辦員都會依申請書所載連絡電話通知公司,如公司未留電話或所留電話無人接聽,承辦員才會發函通知。


問:如何傳真申請影印公司登記資料?申請影印公司登記資料之規費繳納方式除匯款以外,有無其他方式?

答:傳真申請影印公司登記資料請下載「傳真受理影印公司登記資料及資格證明申請書」,請於本辦公室網站依下列步驟下載:本辦公室網站首頁-表單下載-在「公司登記」項下選擇「公司證明影印抄錄」-選擇「傳真受理影印公司登記資料及資格證明申請書」。請依該申請書所載臺灣銀行專戶匯款,或親自臺灣銀行櫃檯以無摺存入方式繳費後,將申請書及匯款單或無摺存款單一併傳真至本辦公室(傳真電話:049-2316390)。查詢傳真接收情形電話:049-2359171分機3219。(本辦公室網http://www.cto.moea.gov.tw/)


問:股份有限公司對於發行新股未按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員工及股東認購程序,直接洽特定人認購經核准增資之變更登記,公司法及民法是否有規定股東提出異議期限?

答:公司法及民法無明文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所以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 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辦理並無違誤。


問:小客車租賃業與遊覽車客運業,原為不同的二家公司,可否辦理合併成為一家公司經營二種業務?

答:公司經營小客車租賃業與遊覽車客運業務均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倘二家公司欲合併成為一家公司同時經營該二項業務,應由存續公司先向本部商業司辦理增加所營事業預查,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始得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合併變更登記。


問:環保回收車公司該如何辦理登記?相關資訊法令何處取得?

答:

1.關於「環保回收車公司」設立登記,環保回收相關營業項目代碼應先至本部商業司預查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如涉及公司登記事先許可之營業項目營業項目代碼末碼為「1」者,請申辦公司登記前,應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函;營業項目營業項目代碼末碼為「0」者,毋須向所營事業主管機關事先取得許可,申請公司登記應附書件如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第15條、第16條第一項所示之附表。(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15、16)
2.公司經營環保回收車業務,開業前請洽詢環保署或地方政府環保單位。


問:一人股東之姓名更名,需附股東同意書同意其更名?需修改章程列入修章次數?

答:股東更名不用附股東同意書亦不列入修章次數,但需附更名後之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