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公司登記實務 十六、政府或法人為股東

問:法人股東當選為董事且被推選為董事長其願任同意書應如何載明?

是否仍需指派自然人執行職務?

答:

1、法人股東未指派代表人:董事(長)願任同意書之立同意書人,記載法人名稱並由該法人代表人簽名

2、法人股東指派代表人:董事(長)願任同意書之立同意書人,記載法人名稱並由受指派之法人代表人簽名。

 

問:有限公司為單一外國法人股東,此外國法人指派三位代表人分別為該有限公司之三位董事,並置其中一人為董事長,請問修章時,應由董事長一人同意簽名,或由三位董事同意簽名?

答:若該單一外國法人股東指派三人行使股東權及董事權,則修章應由全體董事同意簽名。

 

問:公司指派代表人擔任他公司董監事,是否需經公司之董事會通過?或是需經董事長指派即可?

答:1、依公司之登記 及認許辦法規定,投資公司指派代表擔任他公司董監事時,須檢送指派書,實務上指派書由該投資公司及負責人具名蓋章。

2、至於公司是否須經董事會開會指派代表人允屬公司自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