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公司登記實務 十二、公司所在地

問:申請公司設立或遷址變更登記,房屋稅單之門牌地址與建 物權狀所載不一致時,以何者為依據?又房屋租賃契約之地址有加列1樓,公司登記 之地址是否也要加列1樓?

答:房屋稅單之門牌地址與建物權狀所載不一致時,應以建物權狀為依據。又房屋租賃契約之地址有加列1樓,表示屋主僅同意公司設在1樓,故公司登記 之公司地址亦應加列1樓。

 

問:經濟部不會核准的公司營業地址有那些?

答:只要是有戶政機關編定之門牌號碼,而不帶前、後段、右、左邊等字眼之違章建築,皆可核准。

 

問:有關辦理公司(分公司)設立或地址變更登記,所檢附建 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格式,是否須用部領之格式?

答:本部提供之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格式,僅供參考,並無限定使用之意。

 

:公司地址變更,檢送書件其稅單確有左邊之字樣,請問公司地址如何認定?

:公司地址以戶政機關所編定之門牌或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上所載之地址為準,房屋稅單門牌號碼後加載「左邊」「右邊」「前段」「後段」係屬違章建築,為稅捐單位方便課稅所編定稅單,無法登記為公司所在地。

 

:房屋稅籍證明上地址標示到5樓,但下面仍有層次到6樓,公司剛好設在6樓是可設立的,因仍有承辦人員不清楚這一部份,麻煩再宣導一下。

:公司設立之地址,應以戶政事務所編立之門牌為依據,如大樓之門牌,戶政機關只編至五樓,惟實際大樓如有六樓,應向戶政機關申請門牌增加。

 

問:公司登記 所在地門牌因應縣市合併而有所異動,為便民是否可比照現行門牌整編案件申請?

答:1、倘公司登記所在地門牌係為配合政 府行政區域劃分而有所變動,可比照門牌整編檢送(1)申請書1份(2)變更登記表2份(3)門牌整編證明文件影本1份等相關書件並免繳規費。

2、如係外縣市遷址,請逕向公司原登記所在地送件 申請,較為省時,可減少調卷郵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