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4 綜合所得稅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之規定如何?

納稅義務人申報受扶養子女就讀於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國外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教育學費,每人每年最多扣除25,000元。但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及就讀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除外。
納稅義務人於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時,應檢附繳費收據影本或證明文件,以憑核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