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所有經立案之幼稚園用地免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張貼日:2010/04/13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台南縣稅務局:財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所興辦業經立案之私立幼稚園用地,經登記為財團法人所有者,得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徵地價稅。 新化分局 李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