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團體在學校內辦理娛樂活動有收費者,應報繳娛樂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學生團體在校園內舉辦電影欣賞、演唱會及舞會如有售票或收取費用的情形,無論是否抵用飲料或餐點費用都應該報繳娛樂稅,並依現行娛樂稅法第8條規定,在活動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的手續,以免受罰。
  
  若有任何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請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為您解答任何課徵娛樂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