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解除出境限制順利出國洽公或旅遊,一定要先繳清欠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個人欠稅達100萬元或營利事業欠稅達200萬元以上,如經查無財產可供辦理禁止處分登記時,欠稅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即會遭稅捐機關依法辦理限制出境,以保全稅捐債權。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有因欠稅被限制出境,而想出境時,應先繳清稅捐機關函報限制出境時之欠稅及罰鍰後,稅捐機關才會行文財政部函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解除出境限制。
納稅義務人如對欠稅限制出境措施有任何疑義,可向該局稅務管理科欠稅執行股洽詢。電話:(089)231600轉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