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較易發生疏漏及違章情形。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來臨,納稅民眾應關心稅法規定,以免一時的疏漏或取巧心態,漏報所得或虛報免稅額,而被稽徵機關查獲,不但無法省下應繳稅款,更因巨額罰鍰而使荷包大失血,因此,該局針對歷年申報,容易疏漏的情形,特舉幾項案例提醒民眾注意:
一、 納稅義務人自行上網或臨櫃查詢之課稅年度所得資料,僅作為申報參考用,如尚有其他遺漏之所得資料,仍應依法辦理申報;如有短報或漏報情事,仍應依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處罰。
二、 夫妻因分居未能取得對方所得資料合併申報者,仍須於申報書內載明配偶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並註明已分居,以免被視為分開申報而受罰。
三、 申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但無扶養事實且稱謂欄誤填為「子女或代號3」,或申報97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死亡的親屬,將被視為虛報免稅額,依法應補稅並處罰。
四、 取具不實捐贈收據作為列舉扣除費用憑證,經查獲屬實,亦將視同短漏報稅款,依法補稅送罰。
另該局特別提醒民眾,為鼓勵以網際網路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財政部針對納稅義務人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結算申報,訂有漏報所得符合一定條件者,免予處罰之規定,籲請民眾多用網路,少用馬路。
該局又說,因台灣老人人口漸多,為方便照顧老人,為人子女多半委託專業護理之家或居家護理機構看護,其看護費用支出可否列舉扣除,需視看護費用之性質及看護機構的資格而定,看護費用中屬醫療性質部分且看護機構屬依法立案之公立單位,或與全民健康保險具有特約關係者,納稅義務人得檢附該機構出具之收費收據及醫師診斷證明書,就屬醫療性質之費用,申報列舉扣除額。因此,納稅人在選擇看護機構時,宜以其未來看護費用支出是否符合節稅要件列入考量之要件。
該局進一步指出,民眾自金融機構借貸之原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因銀行借款利率調降而將房貸搬家或借新還舊者,仍可按原貸款未償還餘額占新貸款額度比例,列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但須提供轉貸之相關資料備查。如係重購自用住宅,亦可檢附向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之契約文件影本及出售與重購房屋為自用住宅之證明,向申請扣抵或退稅年度之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稅額扣抵或退稅。又如有認賠出售房屋情形者,則須保存載有收付價款資料之買進及賣出契約書,供機徵機關備查。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職稱:股 長 姓名:陳玉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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