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商店繳稅憑證請保存5年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99年1月1日起到超商繳稅納稅人免再負擔收續費,因超商服務據點多,加上全年無休24小時營業,今年納稅人選擇到超商繳稅件數勢必大幅增加,由於稅捐稽徵機關不寄送繳納證明給納稅人,今年您如選擇到便利超商繳納使用牌照稅的話,為保障個人之權益,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請妥善保管已蓋章的繳款書與相關憑證。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便利超商繳稅雖然方便,但有些商店列印之交易明細資料,容易在短期內消失,致無法證明。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為保障個人權益,到便利超商繳稅,務必要求店員除列印交易明細表外;繳款書收據聯及其他各聯應加蓋店章,為避免日後舉證困擾,繳款書收據聯請依規定保存5年;交易明細表保留半年備查。 稅務局表示,納稅人對於稅款繳納,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撥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