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99年度房屋稅稅單已於99年4月22日寄發,民眾可提前自4月26日起繳納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今年(99年期)房屋稅繳款書已在4月22日寄發,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接到稅單後可提前自4月26日零時起在便利商店繳納(2萬元以下)或利用信用卡、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及晶片金融卡等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便利民眾繳納,財政部共提供5種多元化繳稅方式,其中除信用卡仍由民眾自行負擔手續費外,其餘均不需額外支付手續費用,籲請多加利用。另99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限於5月31日截止,逾期繳納,每逾2日將加徵滯1%滯納金,因此,民眾如於6月1日或6月2日繳納尚不用加計滯納金。
民眾如仍有疑問,可以直接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877979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