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房屋稅單請注意使用情形是否與實際相符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99年度房屋稅即將於5月1日開徵,民眾接到房屋稅單如發現有適用稅率與實際使用情形不符時,請主動向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以便核實課稅。
該局提醒民眾,房屋稅係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依所適用稅率計課,因此,若房屋實際供住家使用,但房屋稅單係按非住家用稅率課稅,應儘速至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申請變更,以達節稅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