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康報您知!土地移轉現值申報書改版,申辦地價稅自用住宅更便捷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每年的9月22日為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最後ㄧ天,花蓮縣地方稅務局為維護買賣房地產民眾權益並簡化申請程序,修正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格式,增列第15欄「是否申請自本年度起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供民眾勾選。同意申請者,俟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再行補齊附件資料,該申請案即生效。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每年地價稅開徵期間都會接獲一些民眾反應,因為不明瞭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申請期限或因一時疏忽而逾期申請,致無法及早享受優惠,而平白多繳稅款。稅務局為解決徵納雙方困擾,加強便民服務,於土地增值稅申報書增設是否同意申請的欄位供勾選,免再填寫附聯,使買賣房地產民眾提早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作業更便捷。請民眾多加利用,保障自己的權利。 稅務局為便利納稅人,在申報書收執聯上,提醒當事人俟辦妥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後,於當年9月22日前需辦竣戶籍登記,再補送戶口名簿及建物所有權狀等影本,經審核符合規定要件者,就可自當年期起享按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為避免您的權益受損,請提早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幫您省錢存荷包。    民眾如對上述規定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利用稅務局資訊網站【網址為http://www.hltb.gov.tw】查詢,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稅務局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