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期房屋稅將自5月1日起開徵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您,99年期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為98年7月1日至99年6月30日)將自5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間為99年5月1日至99年5月31日止。

 房屋稅繳款書將於4月底前統一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按繳款書投遞地址寄發,民眾屆時如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請向該局房屋稅科、納稅服務科或岡山分局、旗山分局房屋稅股、服務股,或逕向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財政課申請補發,並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加徴滯納金。

 納稅義務人如對繳款書內容有任何疑問,可撥下列電話查詢:總局:07-7410141(分機117至124;137至145);岡山分局:07-6256811(分機311-317);旗山分局:07-6612021(分機111至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