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提供查詢的項目及如何查詢扣除額資料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為加強政府、民間單位資訊交流進而推動全民e化、主動提供民眾報稅資料、簡化申報綜合所得稅作業,98年度起提供扣除額查詢的項目有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教育學費共3項。扣除額提供資料範圍以保險人、金融機構及大專以上院校於每年3月底前提供予稽徵機關之上一年度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教育學費部分資料,扣除額提供之內容保險費以本人、配偶為要保人之保費資料,包含全民健康保險第一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勞工保險(含就業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公教人員保險及台灣地區29家人壽保險公司承保之人身保險,購屋借款利息以32家本國銀行提供之購屋借款利息資料,教育學費以就讀教育部所轄大專以上院校(不含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之子女教育學費。
該局表示上述查詢之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教育學費申報扣除,可免檢附其繳費單據;如申報扣除金額與參考清單金額不符者,須檢附繳費單據或繳納證明書正本(教育學費得為影本)申報;申報購屋借款利息者,除利息單據外仍應依規定檢附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