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登場!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所得稅結算申報就要開跑囉!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凡應辦理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及9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的營利事業,務必於99年5月1日至5月31日向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申報;南區國稅局今年仍持續輔導營利事業採網路申報,落實「以網路代替馬路、免等順暢e指通」之便民理念。
南區國稅局除提醒營利事業如期辦理申報外,更貼心整理本年度報稅新便民措施及常見申報錯誤事項供大家參考:
壹、最新便民措施
一、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申報納稅之簡化
為簡政便民,自今年起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雖仍應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惟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直接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列為營利所得,與各類所得合併計算應納之綜合所得稅額。
二、放寬盈虧互抵年限
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規定之營利事業,依修法後新規定,得將經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其年限計算係以92年度(含)以後經稽徵機關核定之虧損,尚未扣除完畢者為限。
三、網路申報可採整批申報方式
為方便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以下簡稱代理人)代理多家營利事業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欲使用網路整批申報之代理人,只要於即日起至 4月30日止,檢具「委託書」、「代理營利事業網路整批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申請書」及「委託人明細表」等文件,向委託人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申請,即可將所有委託人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資料整批上傳。
四、行業標準代號大變動
自97年度起營利事業稅務行業標準代號已全面變動,惟仍有部分營利事業,申報時未以新的稅務行業標準代號填列,因而申報錯誤,造成困擾,該局持續提醒營利事業。有關新舊行業標準代號之對照表,已建置於該局網站(路徑:首頁/法規服務/各項費用標準/營利事業所得稅/97、96年度營利事業各業稅務行業標準代號對照表,網址為http://www.ntas.gov.tw/county/ntas_h/charge_list.jsp),營利事業可自行下載運用或洽詢轄區各分局、稽徵所。
貳、常見申報錯誤事項
一、公司分派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金,不再列為ARE及ICA減項
自97年1月1日起,公司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金,依商業會計法應以費用列支,已反映於「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之減少,故不得再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第2項第6款規定列為未分配盈餘(ARE)減項,亦無須依同法第66條之4第1項第4款規定,自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ICA)減除。
二、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ICA)申報錯誤
ICA期初餘額與上年度期末餘額不合,暨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退稅未列為ICA減項,致產生超額分配可扣抵稅額。
三、營所稅經查獲短漏報課稅所得額時,同年度ARE之稅後純益,應一併申報
舉例說明:甲公司9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查獲短漏報營業收入致短漏報所得額,甲公司於99年間申報97年度ARE時,依商業會計法規定之稅後純益應包含短漏報之所得額,如未將短漏報所得額計入當年度稅後純益,則將造成短漏報未分配盈餘。
四、不得重複適用投資抵減
儀器設備應以使用單位及用途來決定適用之投抵方案,專供研發單位研究使用,即應適用研發投抵,不得重複適用自動化設備投抵。
五、採用正確之申報書辦理結算申報
如屬醫療社團法人、消費合作社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等單位,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時,應採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而非使用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
六、須如期申報及繳清稅款,始能適用擴大書面審核
選擇適用擴大書面審核結算申報之案件,除營業收入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3,000萬元以下,申報書表齊全,自行依正確之行業代號調整為擴大書審純益率以上外,尚需在結算申報截止日前繳清稅款者(獨資、合夥組織無須計算及繳納應納稅款,惟仍應辦理結算申報),如期申報方可適用。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籲請營利事業於今年辦理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暨9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時,應特別注意上述事項,以正確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唷!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吳股長06-2298034
彙總編號:9904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