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頒發運動比賽績優者獎學金與教練獎勵金免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虎尾訊】國稅局虎尾稽徵所表示:政府機關頒發運動比賽績優者之獎(助)學金與教練之獎勵金,意在鼓勵優秀選手之指導人員,提升國家體育水準,不論有無訂定獎助辦法,均可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