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將自99年4月1日起至6月底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查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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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訊)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表示:99年度首度將「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列為作業重點,並採「先輔導後查核」的方式,導正營業人正確的納稅觀念,目的是希望透過輔導,讓營業人可以自動誠實報繳。   國稅局運用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以及跨機關等資料,透過電腦交互比對,列出19種違漏型態,包括:營業人以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扣抵營業稅、進項稅額鉅增但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淨利率偏低、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的存貨金額與營業稅留抵稅額相差過大、以及拿個人消費發票報公司帳抵稅等,都是查緝重點。   該分局表示,在6月底輔導期間前,將對代客記帳業者說明,請業者自行檢視帳簿憑證,該分局並呼籲倘有短漏報情事,自行補報繳稅款,輔導期過後,營業人如果還是未主動申報繳稅,就會主動查核。 該分局進一步指出,今年將全面針對營業人取得來自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便利商店、服飾業、餐飲、珠寶、化妝品及家電業等開出的三聯式發票扣抵營業稅比例過高之營業人,列入查核對象,故請營業人切勿將與公司業務無關或屬個人、家庭消費物品所取得之消費性質發票申報扣抵營業稅,以免不符規定,遭稽徵機關補稅處罰,得不償失。   另外,過去營業額未達20萬的小額營業人,都是免開統一發票,未來國稅局將覈實查定,反映真實的營業額,一旦發現營業額超過20萬,就會輔導小店戶改為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因很多小店戶的生意都很好,營業額明明超過20萬,已經不是小額營業人,就應該開立發票給消費者。   該分局秉持愛心辦稅精神,特籲請營業人注意!如果接獲輔導通知,要儘速檢視自己有無違反稅法規定,只要在99年6月底之前,在沒被檢舉且國稅局也還沒發函調查之前,自動辦理補報補繳,僅加計利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罰,但輔導期過後,營業人還是沒主動申報繳稅,被查到逃漏稅,就要補稅處罰。 如對相關事項有疑義時,可撥該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