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稅新措施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了提供納稅義務人多元的繳稅服務,免除出門赴金融機構或稽徵機關之不便,除了傳統由金融機構代收稅款外,稽徵機關陸續開辦許多簡便、迅速、安全的繳稅管道。&該局說明,目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稅方式已多元化,納稅義務人不論採用何種方式申報,皆可選用以繳稅取款委託書轉帳扣款、信用卡繳稅、現金繳稅(赴金融機構臨櫃繳稅和便利超商繳稅)及自動櫃員機等方式繳納稅款,本年度繳稅便民新措施說明如下:&(一)賡續推動利用晶片金融卡繳納稅款,新增納稅義務人採用人工、二維條碼申報者,可利用晶片金融卡繳納稅款,納稅義務人於安裝好晶片讀卡機,透過財政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於繳稅畫面中點選晶片金融卡繳稅,即透過網際網路轉帳繳稅(免手續費),為即時扣款的繳稅方式。以此方式繳稅,不限納稅義務人本人名義持有的金融卡。&(二)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應於99年5月31日前如期繳納,納稅義務人如未及於該期限完納稅款,可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等方式在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即99年6月2日24時前)繳納,雖屬逾期繳納案件,惟因未逾2日可免加計滞納金,但如於99年6月3日(含)以後始繳納者,則需赴金融機構臨櫃繳稅並依法加徵滯納金。&(三)為便利以現金繳稅之納稅義務人免再赴稽徵機關領取繳款書,已提供電腦直接列印繳款書之功能,民眾可直接從電子結算申報系統列印繳款書或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自行登錄納稅義務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等基本資料和繳納金額後,用一般白色A4影印紙即可列印出附有條碼之繳款書(繳款書資料內容如有異動,請重新列印繳款書,不可直接於繳款書上塗改,以避免繳納資料與條碼內容不一致),於繳納截止日前持向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若應納稅額於2萬元以下還可於便利超商繳納稅款,免付手續費。利用便利商店繳納稅款者,請記得保留便利商店列印之交易明細表,連同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作為繳稅證明。&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可選用對本身最便利的繳稅方式,請記得如期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稅款。&(聯絡人:徵收科莊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08)&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