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各類統一發票收執聯正面及背面附載之文字,並自99年9至10月份期起之統一發票開始使用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為提供正確聯絡資訊與買受人,財政部已統一規範該部印刷廠印製之各類統一發票及營業人自行印製之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三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收執聯正面及背面附載之文字,如下:
一、檢舉不法逃漏稅,請寫真實姓名地址,寄營業人所在地稽徵機關。
二、國稅局全國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
三、檢舉貪瀆不法信箱:台北郵政5-75號信箱。
四、查詢中獎號碼網址:http://www.dot.gov.tw。

  該局表示,現行各類統一發票收執聯所載聯絡資訊不同,且營業人申請使用電子計算機之總分支機構,必須分別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因其套版列印之統一發票,皆係由總機構統一採買、印製及配送,致其有新增分支機構申請使用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時,常遭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質疑其所使用之統一發票版本不當,造成稽納雙方之困擾。

該局進一步指出,營業人自行印製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考量其列印空間有限,仍維持現行版本,即僅於背面印製「查詢中獎號碼網址:http://www.dot.gov.tw」。

該局呼籲,經核准自行印製三聯式統一發票與使用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之營業人請注意上揭修正之規定,並配合辦理。如有任何疑義,請撥打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請多加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