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查調98年度各類所得及扣除額,自99年5月1日起至31日止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自99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將受理民眾辦理98年度綜合所得稅查詢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納稅義務人可持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為通行碼,利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網際網路查詢下載或逕向各地區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提供,其供查詢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範圍如下:
(一)所得資料:係以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或信託行為之受託人依規定於99年1月底前彙報稽徵機關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另屬執行業務所得僅提供業別屬一般經紀人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為限,而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未辦理營業登記,則由稽徵機關依規定核算之營利所得。

(二)扣除額資料:係以保險公司、金融機構及大專以上院校於每年3月底前提供予稽徵機關之98年度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教育學費為限。

  北區國稅局表示,自今年起新增提供納稅義務人查詢扣除額資料之服務,如該資料與實際金額相符,申報時可免檢附繳費單據,但此項便民服務尚屬試辦階段,僅供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之參考,申報扣除時仍需符合所得稅法規定始得列報扣除,倘不符合規定仍列報扣除者,稽徵機關將依法核減。納稅義務人若尚有疑問,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查詢或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