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使用牌照稅限繳日期至4月30日截止,請記得至遲於限繳日期屆滿後2日24時前繳納。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再次提醒,99年使用牌照稅繳納將於4月30日截止,請把握99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截止日的後2天的零晨24時前,均可利用多元繳納方式:
(1)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
(2)約定轉帳納稅、
(3)ATM自動櫃機轉帳、
(4)信用卡代繳、
(5)電話語音轉帳、
(6)晶片金融卡轉帳、
(7)便利超商代收
除用信用卡繳稅外,一律免手續費,請納稅義務人善加利用,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所以今(99)年5月1日及5月2日繳納者,雖屬逾期繳納案件,但是因為還未逾2日並不加計滯納金。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醒各位納稅義務人趕快查一查使用牌照稅繳了沒有,再慢了可要加罰滯納金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