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也可以使用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報訊)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今年5月所得稅申報期間,外籍人士也可以使用網路辦理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作業。
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於申報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一百八十三天者應辦理結算申報;國稅局表示,為營造國際化友善環境,提升外國人士與政府機關往來之便利性,對於已配賦統一證號之外籍人士,本年度起提供外籍人士(香港及澳門人士除外),使用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金融憑證」或於申報年度1月31日居留證上所載之「統一證號」及「護照號碼」,即可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所提供的申報軟體,辦理網路報繳稅作業。
該局進一步表示,外籍人士如採用前述「金融憑證」認證方式辦理申報,還可線上直接下載所得資料,安全又方便,真正享受「少用馬路,多用網路」的便捷性,請外籍人士多加利用。【#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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