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欠稅國稅局配合執行處全力追索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茂橘企業有限公司及茂裕企業有限公司86年間經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查獲該公司於83至85年間非法產製販售應稅貨物柴油,未依規定辦理貨物稅廠商及產品登記,逃漏貨物稅,復因涉及逃漏營業、營所稅等合計逃漏稅捐及罰鍰約23億餘元。
該局進一步說明,前述公司因巨額欠稅,經依稅捐稽徵法第24及39條規定辦理稅捐保全,除經限制該2公司登記之負責人曾茂昭君出境外,並分別於89年8月25日、90年4月20日、91年11月22日、93年2月3日及94年7月5日移送強制執行。
另稅捐稽徵法第23條於96年3月21日修正公布,有關修正前已移送強制執行之欠稅案件,雖依規定僅能夠執行至101年3月4日止;惟該局亦表示,對前述等欠稅將專案列管,全力配合執行處追索,請欠稅人勿心存憢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