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商店繳稅,稅捐機關是否會再開立繳納證明呢?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隨著時代進步,繳稅方式多元化,有許多民眾會利用便利商店繳納定期開徵之稅捐,日前有民眾詢問,由於便利商店繳款時,是以感熱紙列印繳費明細單,該繳費明細單無法久存,稅捐稽關是否會再開立繳納證明呢?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於繳納稅款後,除了自行保留交易明細表外,要記得請店員在各稅繳款書的收據聯上加蓋店章,以代替繳稅證明並保存5年,稅捐機關將不再核發任何繳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