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騎乘機動玩具需課娛樂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張貼日:2010/05/05 回上頁友善列印 目前有民眾來電詢問,在醫院、診所、超級市場及便利商店門口,經常會看到擺設電動搖搖馬、抓物機等提供兒童娛樂之機動玩具,需要繳納娛樂稅嗎?屏東縣政府稅務局局表示:這類搖搖馬、抓物機是要課徵娛樂稅的,應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娛樂業者未於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將會被處以1萬5,000元以上15萬以下罰鍰,不可不察。故特別呼籲如未辦理登記者,請速至該局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以免被查獲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