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漏稅案件應具名提出檢舉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區國稅局呼籲,民眾檢舉逃漏稅時,常因怕身分曝光而不願留下真實姓名及地址等個人基本資料,造成稽徵機關困擾,影響查緝作業。有鑑於此,該局處理檢舉案件時,對於檢舉人個人資料絕對保密,不會將檢舉人身分曝光。
該局籲請檢舉人檢舉逃漏稅案件,可具名或匿名提出檢舉,惟須確實提示被檢舉人的姓名、地址,被檢舉人如為公司行號,尚須提供被檢舉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營業地址,最重要的是提供所檢舉違章漏稅事實的具體事證,以供稽徵機關查核,如經查證逃漏屬實,並徵起稅款及罰鍰,具名檢舉者,尚可依規定獲得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