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市場之出入口及通道不得減免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臺南縣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土地及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得減免地價稅。惟地上建物第一層民營市場之出入口及通道,既經查明係屬於市場內特定建物之範圍內,且與供營業使用具有不可分離之關係,並非單純供公共使用,亦非在道路兩旁留設之騎樓,應無依上開土地稅減免規則第九條、第十條規定減免地價稅之適用。 新化分局 張秀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