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房屋稅繳款書請先確認納稅人姓名及房屋坐落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99年期房屋稅自5月1日起開徵,本縣房屋稅繳款書已全數投遞完畢,納稅人於收到繳款書時,務必先核對繳款書上所載納稅義務人姓名、課稅房屋坐落等資料是否正確,如有錯誤請儘速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更正;確認無誤或經申請更正已重新核發稅單者,請儘速繳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該局特別提醒您,往年常有納稅義務人誤持他人稅單繳錯房屋稅之情形,造成許多困擾,務請納稅人詳細檢視房屋稅繳款書上所載課稅內容是否正確,如非納稅人本人之繳款書,請勿繳納。另外,對於課稅內容有疑義之部分,歡迎利用繳款書上之查詢電話逕向承辦人員洽詢,將有專人詳細為您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