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通訊或戶籍地址變更,請記得向本人所有土地、房屋所轄之稽徵機關申請更正稅單投遞地址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員林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員林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買賣房地產時,常以購買新屋當時的戶籍資料辦理產權登記,事後搬到新屋,雖已向戶政機關辦妥戶籍變更登記,但是未將辦更後之戶籍或通訊地址資料通知新取得土地或房屋所轄之稽徵機關變更稅單投遞地址,以致無法順利收到當期地價稅或房屋稅繳款書,造成徵納雙方的困擾及紛爭。
  再次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您已搬遷新地址,請記得要向土地、房屋所轄之稽徵機關申請更正稅單投遞地址,申請方式可以電話、電子郵件告知,或於接到稅單時,在稅單上的地址變更欄填寫新的通訊地址寄回,以免因無法如期收到稅單,致延遲繳納而遭加徵滯納金。
納稅義務人如有疑問可洽詢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承辦員:施淑娟 聯絡電話:04- 8320140轉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