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納稅」是最安全、便捷、免手續費的繳稅方式,請納稅人多加利用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委託郵局或金融機構辦理轉帳納稅是最安全、便捷,不必負擔手續費的繳稅方式。99年房屋稅開徵期間接獲民眾因遺失、毀損、投遞地址變更等而申請補發稅單者為數很多,如果多利用轉帳納稅,不僅省時、省力,又不必擔心未收到稅單或忘記繳納,導致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進一步說明:轉帳納稅均在限繳日的最後一天才扣款,並在扣款後的15天寄送繳稅證明,如對稅捐有任何問題,一樣可以向稅務局申請復查,絕不會損害到納稅人原有的權益,如果親自至該局辦理轉帳納稅,還可獲得贈品,既經濟又實惠。
該局並提醒已辦理約定轉帳之納稅人,99年房屋稅繳納期間至5月31日截止,所以請務必在限繳日前將應繳稅款存足於原申請轉帳扣款之帳戶,以利金融機構於當日順利扣款繳稅。若存款不足無法辦理轉帳繳稅時,該局將另寄繳款書供納稅人繳納;但約定轉帳納稅人如有連續三次發生存款不足情事時,將逕行撤銷委託轉帳代繳各項稅款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