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除自行繳納稅款外,請注意完成申報程序。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5月1日開始辦理,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除自行繳納稅款外,應注意完成申報程序。
近來該局在審理97年度綜合所得稅案件時,發現不少納稅義務人在結算申報時已自行繳納結算申報應行補繳之全部稅款,惟未將結算申報書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經稽徵機關核定其應納稅額,無法適用列舉扣除,或因案件達到違章標準而受罰。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使用網路申報時,應於傳輸後注意系統有無完成申報之訊息、檔案編號及收執聯,如有回傳確認,表示上傳成功,申報程序才算完成;如採用二維條碼或人工填寫方式申報者,應將申報書送交稽徵機關,始完成申報手續,為維護自身的權益及避免徵納雙方之困擾,請納稅義務人特別留意。【#249】
新聞稿提供單位:資料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黃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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