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結束時已到期尚未給付之租金或利息雖已列帳尚免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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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訊】國稅局虎尾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於年度結束時,如有已到期之利息或租金,雖已列帳,惟尚未給付或轉入債權人帳戶者,免視同給付,亦免扣繳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