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僑綜合所得稅今年5月開放網路及媒體申報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聞提要:外僑綜合所得稅今年5月開放網路及媒體申報 【中縣訊】臺中縣分局表示,外僑綜合所得稅今年首度可利用網路申報(當年度結算申報案件適用)及媒體申報(離境申報、非居住者申報案件適用),對於外籍人士而言,報稅將更為便捷。 該分局說明,外僑納稅義務人可於5月1日起利用網際網路自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當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軟體,以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目前為金融憑證)或外僑納稅義務人申報年度12月31日居留證上所載之「統一證號」及「護照號碼」為通行碼,建立各項資料後,以網路上傳申報資料或經由系統列印結算申報書併同產出之媒體申報檔案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辦理申報。 以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為通行碼者,可經由網際網路下載課稅年度本人之稅籍、入出境及所得資料;以外僑納稅義務人之「統一證號」及「護照號碼」為通行碼者,或以媒體申報方式登入者,須將當年度本人之稅籍、入出境與所得資料逐筆輸入。該分局指出,亦可向各地區國稅局辦理臨櫃查詢其課稅年度之所得資料,將所得檔案匯入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 外僑納稅義務人經核算如有應納稅額,可以系統列印之繳款書至代收稅款處繳稅,或採用晶片金融卡繳稅。如有應退稅額,可採指定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或採退稅支票方式辦理退稅。採退稅支票欲委託第三人代領者,須輸入退稅代理人資料並另行檢送代領退稅授權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臺中縣分局提醒,依法應行檢送之各項證明文件及自行繳款資料,採網路申報者,應於99年6月10日前送(寄)居留證所載居留地址所在地之國稅局;採用媒體申報者,應併同列印之申報書及媒體申報檔案,於99年5月31日前送(寄)居留證所載居留地址所在地之國稅局辦理申報。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第二課劉麗卿,電話:04-25291040轉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