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工業用地清查列為99年度清查重點之一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為遏阻逃漏並維護租稅公平,今年特別針對本縣工業用地進行全面清查,此次清查範圍以原適用土地稅法第18條規定核准按工業用地稅率即千分之十課徵地價稅者,經查其適用工業用地之原因、事實已消滅,未能符合工業用地之規定,即列為本次清查之重點。
財稅局表示,原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向本局(分局)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計徵地價稅:1.工廠登記證經工業主管機關註銷者。2.未依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3.停工或停止使用逾一年者。未主動申報改課者,本局將依據土地稅法第54條規定,除追補應納稅額外,並處短匿稅額三倍之罰鍰。
如果有任何疑問,歡迎您多多利用電話3620909(總局)、2260505(分局)或上網http://www.cyhtax.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