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空地可申請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訊)常有民眾電話詢問,其所有巷道用地,為何無法申請免徵地價稅?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如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依法無法免徵地價稅,但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可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適用。
該~局表示,稅法規定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全免。但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不予免徵。建築法令有建蔽率、容積率的規定,其中建蔽率是規定基地面積與建築面積的比率關係,目的在維持建築基地內一定比率的空地面積,該空地稱為法定空地。法定空地的留設,係為維護優良的居住品質與環境空間,除了計入建蔽率外,對居民而言有潛藏的相對利益,因此,無償供公共使用之法定空地不能免徵地價稅。但如為自用住宅用地,可併同主建物坐落土地申請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稅額相差最少在四倍以上。
地方稅務局強調,符合自用住宅要件者,務請記得於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申請時應填具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填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姓名及身分證號碼)並檢附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影本。
承辦員:黃莉娟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