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繳納期限最後2天,稅務局延長服務1小時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99年度房屋稅繳納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為加強服務納稅人,該局總局在繳納期限最後2天(5月28日及5月31日)延長服務時間至18時30分,民眾若欲申請補發稅單或詢問房屋稅相關問題,下班後仍可利用上述延長服務時段至該局服務台洽辦,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