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所得總額12萬元,要辦理結算申報嗎?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桃園王小姐來電詢問: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在何種情形下,可以免辦理結算申報?又去年所得如為新臺幣12萬元,是否要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全年綜合所得總額,如果不超過當年度規定的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時,可以免辦結算申報。但是如果納稅義務人要申請退還所得領取時被扣繳的稅款或可扣抵稅額時,仍然要辦理結算申報。

該局說明,98年度個人免稅額為82,000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免稅額為123,000元),單身標準扣除額76,000元(夫妻合併申報者扣除152,000元);因此,王小姐98年度所得總額12萬元未達當年度規定的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158,000元,如無扣繳稅款或可扣抵稅額,可免辦結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