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依地籍清理條例及祭祀公業條例代為標售或申請代為讓售案件,免向稅捐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代為標售或申請代為讓售案件,得函請稽徵機關查復相關欠稅費並核發土地增值稅繳款書,以供其自標售或讓售價款中扣繳,免再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該局進一步表示:有關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代為標售案件,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代為讓售案件,則以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知申購土地之寺廟或宗教性質法人限期繳納價款時之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若您對土地增值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解答,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