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狀的老舊房屋,一樣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土地所有權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戶籍資料及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77年4月29日前已完成建築沒有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狀的老舊房屋,可以「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代替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規定者,即可適用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有不了解的地方或有疑問,可上該局網站(網址為:www.pttb.gov.tw)取得相關資訊外,亦可撥打該局客服專線080087898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