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查詢98年度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於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除提供所得查詢之項目外,今年增加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教育學費等3項扣除額之查詢,您可以於99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以下列二種方式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一)、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為通行碼,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網際網路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詢。
(二)、親自向稽徵機關(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查詢或委託他人代為查詢。

1.親自查詢者: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並由稽徵機關列印載有申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申請日期之申請書、經申請人簽章後查詢。

2.委託他人代為查詢者: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並由稽徵機關列印載有同前內容之申請書,經代理人簽章後查詢如代理人所提示之申請人國民身分證為影本,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稽徵機關將該影本留存備查。

該局表示上述提供查詢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範圍:
(一)、所得資料範圍:
1. 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或信託行為之受託人依規定於同年1月底前彙報稽徵機關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執行業務所得(格式代號9A)僅提供業別屬一般經紀人
(格式代號9A-76)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2.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未辦理營業登記,由稽徵機關依規定核算之營利所得。

(二)、扣除額資料範圍:保險人、金融機構及大專以上院校於每年3月底前提供予稽徵機關之上一年度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教育學費部分資料。

納稅義務人若尚有疑問,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查詢或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