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不繳,除加徵滯納金外,亦有被拘提,管收之虞!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因金融海嘯造成全球經濟普遍不景氣,一般民眾及企業財務週轉困難常有所聞,然依法納稅亦為所應盡之義務,因此仍請儘速繳納欠稅。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經移送執行之欠稅案件,欠稅人於接獲行政執行處傳繳通知時,應主動繳清欠稅,若確實財務困難,無法1次繳清全部稅款,亦可向該處申請分期繳納;又因行政執行處得視具體個案之情形,依據行政執行法第17條規定命欠稅人提供擔保,依限履行,並得限制其住居,甚至可向該管法院聲請裁定拘提或管收欠稅人。因欠稅致被拘提或管收等,攸關人身自由等權益,欠稅人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