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契約應貼用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為莫拉克風災災民興建住宅工程所書立之工程契約,應依規定貼用花稅票。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依據印花稅法第5條第4款規定:承攬契據,指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之契據;如承包各種工程契約、承印印刷品契約及代理加工契據等屬之。故該展望會興建工程所書立之工程契約係屬印花稅票貼用範圍,仍應貼用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