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將至,民眾要提早防範,遇有災害莫忘及時申請損失證明!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竹南訊】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依據中央氣象局報導,位在巴士海峽的鋒面開始北移,31日前全台都會有較大明顯雨勢,民眾要提早防範。 該所提醒納稅人如因豪大雨等不可抗力之災害而蒙受損失,必須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準備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當地稽徵機關勘察出具證明。個人災害損失部份可於申報當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憑稽徵機關勘驗損失證明申報列舉扣除。   納稅人在遭受災害損失時,千萬要注意不要因急著清理災害現場而破壞現場,致喪失了申報災害損失扣除的權益,應先清查損失情形,檢具清單及證明文件,向稽徵機關申報;另對易腐或須即時清理之受災物品拍照存證,於申報時一併檢附相關照片以便查核。為配合納稅人急於復原之需要,各地稅捐機關均以最快速的方式處理災害損失之輔導申報及勘驗,請災後立即與稽徵機關聯繫。萬一遭受損失的納稅義務人不小心把原核發的災害損失的證明文件弄丟了,可以再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以憑申報列舉扣除,可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若有疑義,請利用該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