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帳戶退稅省事並可防詐騙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利用帳戶退稅省事並可防詐騙 中區國稅局臺中縣分局表示:民眾於申報所得稅時,如為退稅,可利用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或金融機構(含外商銀行)之存款帳戶辦理,即在結算申報書「利用存款帳戶退稅款欄」填明存款單位(如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郵局)總分支機構之名稱、存款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帳戶號碼,稽徵機關會將退稅款劃撥存入帳戶內,省去等待郵寄支票及往返銀行交換支票的時間。 該分局指出,退稅款如不利用直撥退稅轉入存款帳戶或退稅款因故無法轉入存款帳戶者,國稅局會直接寄送退稅憑單(支票)或退稅通知,不會要納稅義務人至自動提款機前操作或輸入任何資料。納稅義務人如接獲電話通知退稅時,應先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洽詢(建議民眾利用中華電信查號台,查證對方留下之聯絡電話是否確為稽徵機關電話 ),以免受騙。納稅義務人如對申報方式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 您服務。(提供單位:第二課陳宣安,電話04-25291040轉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