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年慶為促銷附贈物品之進項稅額是否可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某商場經理林先生問: 週年慶為促銷附贈物品之進項稅額是否可以申報扣抵銷項稅 額? 中區國稅局臺中縣分局答復: 營業人以促銷為目的,隨所銷售之貨物或勞務而附贈物品,其購入該贈品之進項稅額尚非屬營業稅法第十九條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範圍,可准予扣抵銷項稅額,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臺中縣分局第三課 職稱:助理員 姓名:孟慶恒 電話:04-25291040轉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