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可以使用憑證查詢課稅年度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今(99)年5月份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有2種方式可以查詢98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一)使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二)親自向稽徵機關(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查詢或委託他人代為查詢。納稅義務人親自查詢者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委託他人代為查詢者,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如提示之證件為影本,須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稽徵機關留存備查。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撥該分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詢問,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