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申報綜合所得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可於5月份使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辦理綜合所得稅網路結算申報,凡設籍在苗栗縣、臺中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及雲林縣等6縣市之納稅義務人採用憑證完成98年度綜合所得稅網路結算申報者,均可參加「憑證『卡』好用‧報稅樂透送」抽獎活動。 該分局指出,凡年滿18歲以上,設籍於本國之國民(即為自然人)皆可申請自然人憑證。申辦自然人憑證並無戶籍地限制,可跨縣市辦理,民眾只要親自攜帶身分證正本與憑證IC卡工本費275元,並備妥任一電子郵件信箱網址,至各地戶政事務所專屬櫃檯辦理即可,當日即可完成憑證IC卡的簽發。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本(99)年核可金融報稅憑證單位計24家,包括新光金融控股(股)公司、元大證券、日盛證券、元富證券、玉山綜合證券、永豐金證券、兆豐證券、亞東證券、國票綜合證券、統一綜合證券、富邦綜合證券、群益證券、金鼎綜合證券、宏遠證券、第一金證券、凱基證券、臺銀綜合證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南山人壽保險公司、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撥該分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詢問,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