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網路申報應自行繳納稅款者請注意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目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稅方式已多元化,納稅義務人不論採用何種方式申報,皆可選用以繳稅取款委託書轉帳扣款、信用卡繳稅、現金繳稅(赴金融機構臨櫃繳稅和便利超商繳稅)及自動櫃員機等方式繳納稅款。&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採用網路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稅額試算後須自行繳納稅款之納稅義務人,應依報稅系統畫面指示步驟操作,點選繳稅方式◎繳稅取款委託書(轉帳繳稅)、◎信用卡繳稅、◎線上繳稅(晶片金融卡)、◎一般繳稅(現金、支票或ATM繳稅)點選其中一種方式繳稅,並完成上傳申報。點選信用卡繳稅或線上繳稅者,於信用卡繳稅授權成功或線上繳稅完成扣款時,此時僅完成繳稅程序,仍應依系統畫面指示繼續點選「上傳」或「按這裡繼續申報」,並於畫面回傳「上傳申報成功」訊息,始完成申報。&該局指出,點選一般繳稅者,請選擇現金、支票或ATM繳稅其中一種方式,並記得於申報期間內繳納,自行繳納稅款後,將自繳稅款繳款書證明聯或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交易明細表併同其他應檢送證明文件及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於99年6月10日前遞交或郵寄國稅局。&該局進一步表示,採用存款帳戶委託取款繳稅之納稅義務人,務必於99年5月31日前於指定扣款帳戶內預留存款,並於當日再次確認扣款帳戶餘額是否足額,留意於未被扣款前請勿將存款提出,以避免因存款不足無法提兌,致遭國稅局發單限期補稅並加計利息。&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記得如期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稅款,避免逾期申報須至戶籍地國稅局辦理及被加徵滯納金等之困擾。&(聯絡人:資料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03)&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