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經分單後之個別應納稅額在一百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訊)共有房屋原應繳房屋稅,經分單後之個別應納稅額在一百元以下者可否免徵房屋稅?據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共有房屋經稽徵機關核准分單繳納後,個別應納稅額在新臺幣一百元以下者,該年房屋稅免予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