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期房屋稅將於5月31日截止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民眾:99年期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為98年7月1日至99年6月30日)自5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間將於99年5月31日截止,其滯納金之起算日為繳納期間屆滿之次日即6月1日起算,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由上述可知,99年期房屋稅應自99年6月3日加徵1﹪,請民眾注意繳納期限,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